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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2020-06-24 17:32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一、医院简介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宁夏儿童医院是宁夏卫生健康委直属的非营利性公立保健医疗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宁夏儿童医院2011年开工建设,2016年12月搬迁至新址并投入使用。现有妇产科、儿科两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自治区宫颈疾病防治中心、自治区乳腺疾病防治中心、自治区产前筛查中心、自治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管理中心5个自治区级中心。

医院占地面积85亩,总建筑面积5.0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开设床位300张。现有职工494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12人,占职工总数的83.4%,高级以上职称72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17.48%,中级职称7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17.96%。硕士生导师2名,硕士研究生20名,自治区塞上名医1名,自治区优秀青年后备骨干2名。

医院推进人才创新驱动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高薪引进妇科、产科、超声医学科和护理专业区内学术学科带头人4名。医院分别组织人员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儿童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等国内一流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参观学习,签订业务对口帮扶和业务合作协议7项。与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上海市儿童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儿童医院签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引进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妇产医院产科、湖南妇幼保健院出生缺陷综合防治2个创新团队。

医院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科签订了五年技术帮扶协议,医院独立设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科示范化病区。每年选派二位医疗专家和一名护理专家长期工作,一名兼任业务副院长,一名担任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科示范化病区主任,一名担任护士长。通过医疗服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方式,全面提高宁夏儿童医院疾病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服务能力。医院借助妇幼保健网络平台,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双向转诊、定期巡诊服务,为全区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二、招收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收基本条件

(一)拟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招生对象。在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指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二)社会招生对象。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五、招生计划

医院2个专业基地将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同时服从专业调配,具体专业及名额如下:

 

六、报名方式和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实行实名网络填报。报名人员需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218.95.142.218:8980/Index.aspx。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0年)》。按顺序填报志愿,每位报考者限填2个志愿。

(二)报名时间:2020 年7月1日—7 月7日

(三)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报名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020年)》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委派人员需提供单位委派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重点审核学历证书(是否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医学类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单位委派意见等。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7月8日至7月10日8:00-12:00、14:00-17: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宁夏儿童医院门诊楼4楼多功能厅。

地址:宁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宁夏儿童医院金凤区湖畔路127号

公交:305路(湖畔路宁安街口站);35路(盈南路宁安街口站);9路(华府万和城站)

(四)笔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采取笔试形式统一考试。考核(笔试)由宁夏卫生健康干部培训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携带物品:准考证、身份证、中性笔、2B铅笔、橡皮。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七)招录程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占70%,由全区统一组织考核,面试成绩占30%,由医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实施。按考生两项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第一批未录取的考生,根据个人笔试成绩,填报第二次志愿进入补录工作,并按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我院住培基地坚持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顺序、考试考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预录取的学员名单在宁夏住培管理信息系统及基地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为2020 年7 月24日—7 月31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为2020 年8 月1日—8 月8日。

八)调剂录取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各住培基地招收情况,组织各基地对招收人数、专业等予以调剂。调剂录取时间为2020年8月9日-14日。

七、培训时间及期限

培训期限为三年,即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结业。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于8月28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从9月份起开始计算培训时间,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

八、相关待遇和要求

(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要求,住陪期间由财政及培训基地给予学员一定补助学习生活费,其标准不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人员的工资待遇。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福利待遇标准公布如下:

1.国家及自治区补贴住培医师生活补助2660元。

2.按照医院同资质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每日与医院职工享用同等营养自助餐。

4.每月医院按照轮转所在科室补贴发放医院职工同等卫生津贴180-215元,夜班费40-80元/次。

5.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每月每人由轮转所在科室根据工作量、工作质量考核发放绩效。

6.培训期间医院免费提供住宿。

7.相关福利待遇随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变化和医院发展形势随时调整。

8.住培期间成绩优异者第三年选送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享受优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源。

(二)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学位。

(三)所有新招收培训对象须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无故逾期1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被退培处理等情节严重者,以后不得报名参加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培训对象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住培或被退培处理者,基地不再发放相应的补助及工资,同时退回财政及基地用于该学员所产生的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许继宝:0951-7819596、18095147336王 琰:0951-7819596、17795100800

邮 箱:nxmch@163.com

(编辑:maji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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